峰岹科技(688279):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2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 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913,4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913,400股(首次授予部分858,400股、预留授予部分55,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27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2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8月11日至2022年8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2年8月2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三)2022年9月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2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2023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2025年9月1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八)2025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归属人数:首次授予部分119人、预留授予部分4人; (二)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三)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2、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5年10月27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91.34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93,276,780股,公司股本总数由113,919,380股增加至114,832,780股。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5)第590012号),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审验。经审验,公司实际已收到122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49,442,342.00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913,4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8,528,942.00元。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511,673.14元,公司2025年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1.26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13,40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80%,不会对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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