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科技(002562):兄弟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5年10月21日 21:35:11 中财网

原标题:兄弟科技:兄弟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兄弟科技 股票代码:002562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海宁市周王庙镇联民村蔡家石桥 3 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二〇二五年十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79,121,376股
2、发行后总股本:1,142,821,917股
3、发行价格:5.52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436,749,995.52元
5、募集资金净额:428,248,784.36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 79,121,376股预计于 2025年 10月 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认购情况及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特别提示........................................................................................................................................... 2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 2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 2
三、发行认购情况及限售期安排 ........................................................................................... 2
四、股权结构情况 ................................................................................................................... 2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6
第二节 本次发行情况 ..................................................................................................................... 8
一、发行类型 ........................................................................................................................... 8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 8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7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7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 ..................................................................................................... 27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7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7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28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28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29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29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 30
五、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 31
第五节 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机构情况 ........................................................................................... 37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 37
二、发行人律师 ..................................................................................................................... 37
三、审计机构 ......................................................................................................................... 37
四、验资机构 ......................................................................................................................... 38
第六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39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39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39
第七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0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41
一、备查文件目录 ................................................................................................................. 41
二、查询地点 ......................................................................................................................... 41
释 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兄弟科技、 公司、上市公司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保荐人、 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向特定 对象发行公司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公司章程》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5年 9月 19日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 一期2022年、2023年、2024年及 2025年 1-6月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rother Enterprises Holding Co.,Ltd.
成立日期:2001年 3月 19日
法定代表人:钱志达
注册资本:106,370.0541万元
A股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股票简称:兄弟科技
A股股票代码:002562
住所:浙江省海宁市周王庙镇联民村蔡家石桥 3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学林街 1号
邮政编码:314400
联系电话:0573-80703928
公司传真:0573-87081001
公司网址:http://www.brother.com.cn
电子信箱:stock@brother.com.cn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药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节 本次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3年 2月 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 7月 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 8月 15日召开的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事宜。

根据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年 12月 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公司于 2024年 4月 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公司于 2024年 7月 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 8月 14日召开的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根据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年 3月 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五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 9月 5日召开的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同意注册过程
2025年 4月 12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本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2025年 6月 10日,发行人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174号),同意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

(三)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共向 326家机构和个人送达认购邀请文件。

2025年 9月 9日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及《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中共有 320家认购对象,包括截至 2025年 8月 29日收市后发行人前 20名股东 20家(未剔除重复机构,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基金公司 35家;证券公司 34家;保险机构 23家;其他机构 193家;个人投资者 15位。

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报备深交所至本次发行申购报价前,共计新增 6家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分别为湖南厚元高新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昌国微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南昌国泰工业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岳鑫遥(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卢春霖和陈策。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在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列入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名单中,并向其发送《认购邀请书》。

经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本次《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及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的规定,符合向深交所报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要求。

2、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本次发行接收申购文件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23日 9:00-12:00,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全程见证。在有效报价时间内,主承销商共收到 17家认购对象提交的申购相关文件。

经主承销商和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共同核查确认,17家认购对象按照《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提交了《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及完整的附件,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外)。

上述投资者的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 (万元)是否缴纳 保证金是否有 效报价
1湖南厚元高新产业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882,000.00
2襄阳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6.511,500.00
  6.371,600.00  
  6.031,700.00  
3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6.451,500.00
  5.952,000.00  
4南昌国泰工业产业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6.294,000.00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151,560.00不适用
  5.923,790.00  
  5.717,770.00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141,500.00不适用
  5.794,660.00  
  5.557,327.00  
7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般胜优选 8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6.002,180.00
  5.823,050.00  
  5.663,250.00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991,566.00
  5.793,325.00  
  5.503,545.00  
9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801,792.00
  5.602,240.00  
10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5.801,500.00
11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714,300.00
  5.495,600.00  
12卢春霖5.671,500.00
13陈学赓5.671,500.00
14李天虹5.522,300.00
15吴晓琪5.481,500.00
16陈策5.481,600.00
17上海丹寅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丹寅聚虎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5.483,900.00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遵循《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发行价格确定与配售原则,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5.52元/股,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 79,121,37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36,749,995.52元。

本次发行的最终获配发行对象共计 14家,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1湖南厚元高新产业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623,18819,999,997.766个月
2襄阳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3,079,71016,999,999.206个月
3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3,623,18819,999,997.766个月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4南昌国泰工业产业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7,246,37639,999,995.526个月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4,076,08677,699,994.726个月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3,273,55073,269,996.006 个月
7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 8 司般胜优选 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5,887,68132,499,999.126 个月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23,55033,249,996.006个月
9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057,97122,399,999.926 个月
10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717,39114,999,998.326个月
11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7,789,85542,999,999.606个月
12卢春霖2,717,39114,999,998.326个月
13陈学赓2,717,39114,999,998.326个月
14李天虹2,288,04812,630,024.966个月
合计79,121,376436,749,995.52-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五)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3,675.00万元,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79,698,905股,为拟募集资金金额 43,675.00万元除以发行底价(向下取整精确至 1股)对应的股数,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总股本 106,370.05万股的 30%以及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数量 31,911.01万股(含本数)。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79,121,37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36,749,995.52元,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满足《关于同意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174号)的相关要求,未超过《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79,698,905股(含本数),且发行股数超过《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六)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5年 9月 19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为 5.48元/股。

发行人律师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5.52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0.73%,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七)募集资金量及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6,749,995.52元,扣除用于本次发行的相关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501,211.1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8,248,784.36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上限。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5年 9月 24日向获得配售的发行对象发出了《缴款通知书》,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规模为 436,749,995.52元,发行股数为人民币普通股 79,121,376股。

截至 2025年 9月 26日,本次发行已获配的 14名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年 9月 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299号)。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5年 9月 26日,主承销商收到获配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共计人民币 436,749,995.52元。

2025年 9月 29日,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年 9月 30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298号)。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5年 9月 29日,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9,121,37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5.52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6,749,995.52元,扣除用于本次发行的相关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501,211.1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8,248,784.36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79,121,376.00元,新增资本公积349,127,408.36元。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主承销商、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本次发行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5年 10月 1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1、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1)湖南厚元高新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湖南厚元高新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4MA4RRENU68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南红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滨江路 188号湘江基金小镇 2栋 2层 204-23房
经营范围:从事非上市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3,623,188股
限售期:6个月
(2)襄阳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襄阳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0526232779
法定代表人:江力
住所:湖北省襄阳市东津新区(经开区)东津商务大楼 D座(2号楼)附楼232-240室
经营范围:对农林牧渔业、制造业、采矿业、电力热力供应业、金融业的投资;投资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3,079,710股
限售期:6个月
(3)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5MACYA0WC63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雅苑路 196号金控大厦 210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3,623,188股
限售期:6个月
(4)南昌国泰工业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南昌国泰工业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20,4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30544063727
法定代表人:徐文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工业园区东阳大道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土地使用权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酒店管理,餐饮管理,物业管理,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非融资担保服务,娱乐性展览,采购代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柜台、摊位出租,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7,246,376股
限售期:6个月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号 505室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4,076,086股
限售期:6个月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法定代表人:郑成武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号 18层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3,273,550股
限售期:6个月
(7)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般胜优选 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名称: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JX8RC8R
法定代表人:李震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号 3号楼 2090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5,887,681股
限售期:6个月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760,584.551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26335439C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号 618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6,023,550股
限售期:6个月
(9)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D7TEBR46
法定代表人:唐泳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 E1栋基金大厦 A座 506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4,057,971股
限售期:6个月
(10)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3,32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MACNA4WK2B
法定代表人:任小兵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 52号 8层 803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2,717,391股
限售期:6个月
(11)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6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号 8F和 7F701单元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7,789,855股
限售期:6个月
(12)卢春霖
姓名:卢春霖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
居民身份证号:350102**************
获配数量:2,717,391股
限售期:6个月
(13)陈学赓
姓名:陈学赓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
居民身份证号:350102**************
获配数量:2,717,391股
限售期:6个月
(14)李天虹
姓名:李天虹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
居民身份证号:310101**************
获配数量:2,288,048股
限售期:6个月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1)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
“我方及我方最终认购方不属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主承销商向我方及我方最终认购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对拟配售的相关发行对象及其最终出资方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本次发行获配对象及其出资方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2)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3、发行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湖南厚元高新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及其管理人登记。

(2)襄阳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南昌国泰工业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卢春霖、陈学赓和李天虹均以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保险公司,以其管理的养老金产品或资产管理产品参与本次认购。上述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所规定的要求办理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并提交了产品备案证明。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各类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5)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其获配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综上,本次发行全部获配对象中涉及需要登记备案的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完成登记备案。

综上,经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核查,本次发行全部获配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供文件,其中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的获配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完成了登记备案。

4、发行对象资金来源情况
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1)我方及我方最终认购方不属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主承销商向我方及我方最终认购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2)我方在锁定期内,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3)本次申购金额未超过我方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4)已收到《关于廉洁从业规范的告知书》,并知悉相关内容。(5)截至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日(T日),我方及我方关联方未持有、且取得本次获配股份时(如获配)也不会持有发行人未了结的股票融券合约。我方若取得本次获配股份后,在限售期内,不得通过转融通出借该部分股份,不得融券卖出发行人股份”。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号》等相关规定。

5、发行对象的适当性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按照《认购邀请文件》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类)、法人或机构专业投资者(B类)、自然人专业投资者(C类)、认定法人或机构专业投资者(D类)及认定自然人专业投资者(E类)等 5个类别。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划分为 C1(保守型)、C2(谨慎性)、C3(稳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等五种级别。

本次兄弟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 R4(中高风险)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中 C4(积极型)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序号获配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 风险承受能力是 否匹配
1湖南厚元高新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A类专业投资者
2襄阳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普通投资者
3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A类专业投资者
4南昌国泰工业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普通投资者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7- 8 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般胜优选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A类专业投资者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9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10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11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12卢春霖普通投资者
13陈学赓普通投资者
14李天虹C类专业投资者
经核查,上述 14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十二)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过程、定价及股票配售过程、发行对象的确定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174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的认购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

(十三)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发行承销管理办法》《发行承销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发行人有关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要求,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相关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均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发行承销管理办法》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公司已于 2025年 10月 1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证券代码:002562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日为 2025年 10月 24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发行对象本次认购的股票自上市首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上述锁定期内,由于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上市首日设涨跌幅限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表:

序 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限售股份数 量(股)
1钱志达境内自然人23.73%252,435,628193,046,578
2钱志明境内自然人20.14%214,182,400160,636,800
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中证畜牧养殖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 产品等0.85%9,085,544-
4陈潮怀境内自然人0.84%8,942,200-
5林洁璇境内自然人0.45%4,750,000-
6UBS AG境外法人0.38%4,003,328-
7袁斌境内自然人0.36%3,874,300-
8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自有资金境外法人0.36%3,858,496-
9周中平境内自然人0.32%3,376,0002,532,000
10李健平境内自然人0.31%3,280,0002,460,000
合计47.74%507,787,896358,675,378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4日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 10名明细数据表》,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限售股份数 量(股)
1钱志达境内自然人19.74%225,566,028193,046,578
2钱志明境内自然人18.74%214,182,400160,636,800
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中证畜牧养殖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 产品等1.34%15,273,367-
4陈海平境内自然人0.66%7,550,000-
序 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限售股份数 量(股)
5南昌国泰工业产业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境内一般法 人0.63%7,246,3767,246,376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一般法 人0.53%6,038,2076,023,550
7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般胜优选 号私 — 8 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 产品等0.52%5,887,6815,887,681
8徐国新境内自然人0.50%5,700,000-
9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境外法人0.37%4,185,370-
10湖南厚元高新产业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境内一般法 人0.32%3,623,1883,623,188
11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南昌赣金信私募 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基金、理财 产品等0.32%3,623,1883,623,188
12诺德基金—夏商博芮价值 稳健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诺德基金浦江 119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理财 产品等0.32%3,623,1883,623,188
合计43.97%502,498,993383,710,549  
注 1:上述序号 10股东、序号 11股东、序号 12股东的持股数量相同,因此并列计入前十名股东; 注 2:上述股东若存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股份,则与新增获配股份合并列示; 注 3:由于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可能导致尾数之和与合计值有差异。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