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机械(002363):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时间:2025年10月21日 21:30:57 中财网
原标题:隆基机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名单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管理事宜;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子公司”)的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责人,并负责其涉及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等工作;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的日常工作管理部门。

第三条 证券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移动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董事长批准,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备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本人、亲属或他人谋利。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章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五)公司尚未披露的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定期报告内容;
(六)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七)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八)公司的董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九)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十)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一)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二)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十三)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行政政策或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十四)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减资的计划以及其他发行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的计划;
(十五)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十六)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十七)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十八)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十九)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方案;
(二十)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
(二十一)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二十二)公司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二十三)公司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二十四)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二十五)公司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二十六)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第三章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者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如适用)、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如适用)、高级管理人员;(三)公司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如适用)、高级管理人员;(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五)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重大事件出具发行保荐书、财务顾问报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资信评级报告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人。

第四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
第八条 公司应当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信息,包括人员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号码等相关信息。公司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应当按照本制度附件1格式填写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时记录、汇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总在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传递、编制、决议、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信息,并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的同时根据监管要求向其报备。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进行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合并、分立、分拆上市、回购股份等重大事项的,还应当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记录筹划决策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与筹划决策人名单、筹划决策方式等内容,并督促筹划重大事项涉及的相关人员在备忘录上签名确认。公司进行本条本款所列重大事项的,应当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的同时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九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情人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证券账户、工作单位、知悉的内幕信息、知悉的途径及方式、知悉的时间等。

第十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自获悉内幕信息之日起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证券部有权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提供或补充其它有关信息。

第十一条 登记备案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相关职责。董事会秘书应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同时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三年。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子(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变更情况。

第十三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涉及公司并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事项的其他发起方、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以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及时告知公司涉及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情况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变更情况。上述主体应当根据事项进程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分阶段送达公司,但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的时间。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五章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及处罚
第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在涉及内幕信息时,应严格按本制度执行,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本制度制定相应的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并报公司证券部备案。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公司信息尚未公开披露前,应将信息知情范围控制到最小,并须将扩大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报告证券部。

第十六条 有机会获取内幕信息的知情人不得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内容、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本人、亲属或他人谋利。

第十七条 内幕信息尚未公布前,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将有关内幕信息的内容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传播。

第十八条公司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其股东权利、支配地位而要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向其提供内幕信息。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筹划涉及公司的股权激励、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重大事项,要在启动前做好相关信息的保密预案,应与相关中介机构和该重大事项的参与人员、知情人员签订《内幕信息保密协议》,明确协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非内幕信息知情人应自觉做到不打听内幕信息。非内幕信息知情人自知悉内幕信息后即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受本制度约束。

第二十条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本制度擅自泄露内幕信息,或由于失职,导致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时,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员给予批评、警告、记过、降职降薪、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以及适当的赔偿要求,以上处分可以单处或并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另有处分的可以合并处罚。

第二十一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本制度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后果,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应及时进行自查和做出处罚决定,并将自查和处罚结果报送山东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公司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查询并形成书面记录,有权对违法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问责和依法处置相关收益,并及时向山东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补充。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附件:《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序号内幕信息知情 人名称(个人填 写姓名)内幕信息知情 人企业代码(自 然人身份证号)内幕信息知情 人证券账户内幕信息知情 人与上市公司 关系知悉内幕信息 时间内幕信息所处 阶段内幕信息获取 渠道信息公开披露 情况
1   注2 注3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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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董事会秘书) 审批人:(董事长)
注1:内幕信息事项应采取一事一报的方式,即每份报备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仅就涉及一项内幕信息,不同内幕信息涉及的知情人名单应分别报送备案。

注2: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单位的,要填写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人,收购人、交易对手方等;是自然人的,要填写所属单位部门、职务等。

注3:填写内幕信息所处阶段,如商议(筹划)、签订合同、公司内部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董事会决议等。

注4:填写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监管部门要求上市公司报送信息的依据,如统计法、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级部门的
规定、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制度性安排或是电子邮件等非正式的要求。应列明该依据的文件名称、颁布单位以及具体适用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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