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广金01 (149307): 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广金01”票面利率调整及回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10月20日 22:05:27 中财网
原标题:20广金01 : 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广金01”票面利率调整及回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债券代码:149307.SZ 债券简称:20广金01
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广金01”票面利率调
整及回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
1、利率调整:根据《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作为“20广金01”

(债券代码:149307.SZ)的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5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5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
行情,公司决定将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下调265个基点,即
“20广金01”债券存续期后5年的票面利率为1.70%。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
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
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登记;若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
持有债券。

4、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投资者选
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20
广金01”。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
风险。

5、回售登记期: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7日
(仅限交易日)。

6、回售资金到账日:2025年11月19日。

7、回售资金到账日前,如持有人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
或划付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8、本次回售申报不可撤销。

9、发行人拟不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5年(2020年11月19日至2025
年11月18日)票面利率为4.35%;在本期债券的第5年末,
发行人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5年
(2025年11月19日至2030年11月18日)的票面利率为
1.7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调整票面利率前,存续期内的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序号业务类 型起息日派息/ 兑付日年利率 (%)证券计 划面值每张兑 付本金 额 (元)每张派 息金额 (元)每张派 息/兑 付额 (元)
1派息2020- 11-192021- 11-194.35100.000.004.354.35
2派息2021- 11-192022- 11-194.35100.000.004.354.35
3派息2022- 11-192023- 11-194.35100.000.004.354.35
4派息2023- 11-192024- 11-194.35100.000.004.354.35
5派息2024- 11-192025- 11-194.35100.000.004.354.35
6派息2025- 11-192026- 11-194.35100.000.004.354.35
序号业务类 型起息日派息/ 兑付日年利率 (%)证券计 划面值每张兑 付本金 额 (元)每张派 息金额 (元)每张派 息/兑 付额 (元)
7派息2026- 11-192027- 11-194.35100.000.004.354.35
8派息2027- 11-192028- 11-194.35100.000.004.354.35
9派息2028- 11-192029- 11-194.35100.000.004.354.35
10全部兑 付2029- 11-192020- 11-194.35100.00100.004.35104.35
调整票面利率后,存续期内的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序号业务类 型起息日派息/ 兑付日年利率 (%)证券计 划面值每张兑 付本金 额 (元)每张派 息金额 (元)每张派 息/兑 付额 (元)
1派息2020- 11-192021- 11-194.35100.000.004.354.35
2派息2021- 11-192022- 11-194.35100.000.004.354.35
3派息2022- 11-192023- 11-194.35100.000.004.354.35
4派息2023- 11-192024- 11-194.35100.000.004.354.35
5派息2024- 11-192025- 11-194.35100.000.004.354.35
6派息2025- 11-192026- 11-191.70100.000.001.701.70
7派息2026- 11-192027- 11-191.70100.000.001.701.70
8派息2027- 11-192028- 11-191.70100.000.001.701.70
9派息2028- 11-192029- 11-191.70100.000.001.701.70
10全部兑 付2029- 11-192020- 11-191.70100.00100.001.70101.70
二、本次债券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
全部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7日
3、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以1张
(即面值1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元的
整数倍且不少于100元。

4、回售申报安排: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
或者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在回售申报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
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
认,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
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
回售登记期内)。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
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
效。

5、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5年11月19日。公司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债券持有人办理兑付。

6、选择回售的债券持有人须于回售申报日进行登记、逾期
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
有本期债券。

7、发行人拟不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三、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25年11月19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24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
18日期间利息,利率为4.35%,每10张“20广金01”派发利
息为人民币43.5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
券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4.80元;非居民企业
(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43.50元。

3、付款方式: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的申报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
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
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
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
的资金账户中。

四、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薇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
厦B座26层2601-2624号房
电话:020-38094945
2、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33层
联系人:周迪、陈诚、廖萌
电话:021-38032115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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