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山水比德(300844):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警示函
证券代码:300844 证券简称:山水比德 公告编号:2025-068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蔡彬、秦鹏、孙虎、周乔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14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蔡彬、秦鹏、孙虎、周乔: 经查,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水比德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2021年9月至2023年8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披露循环使用不超过现金管理限额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22笔,其中3笔为保本型,19笔为非保本型。公司现金管理虽未造成募集资金本金损失,但公司披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产品类型披露不准确,在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分析中未充分、完整地提示购买非保本产品可能受到的本金损失风险,未充分披露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安全性问题。公司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第七条第二款第四项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八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山水比德董事长兼总经理蔡彬、董事会秘书秦鹏、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孙虎、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周乔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山水比德及蔡彬、秦鹏、孙虎、周乔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同时公司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我局报送公司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报告,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广东证监局的要求进行整改,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向广东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公司整改报告及内部问责情况报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以此为鉴,切实加强对《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培训。公司将切实整改落实,加强募集资金使用事前审核及事后复查等管控措施,严格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强化规范运作意识,依法、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效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2025年10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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