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股份(002978):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证券代码:002978 证券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4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总经理严明晴女士、财务负责人李帮兰女士、副总经理李顺泽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严明晴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李帮兰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李顺泽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严明晴女士、李帮兰女士、李顺泽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上述人员的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严明晴女士、李帮兰女士、李顺泽先生在职期间的勤勉工作深表感谢。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已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曾成华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陈学渊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职务,聘任田亚东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附件: 陈学渊女士简历 陈学渊女士,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1995年7月至1996年11月,任乐山川盐化集团彩印厂成本管理会计;1996年12月至2000年9月,任米易县贸易公司成本会计;2000年10月至2004年11月,任攀枝花市中融房地产公司财务经理;2004年12月至2008年4月,任攀枝花市中禾矿业财务经理;2008年5月至2021年10月,任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21年10月至2023年7月,任攀枝花东方钛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3年8月至今,历任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陈学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曾成华先生简历 曾成华先生,197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99年3月至2000年7月,任米易县城关第一小学老师;2000年8月至2005年5月,任中国工商银行米易县支行会计;2005年6月至2007年3月,任米易县安宁铁钛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文员;2007年4月至2008年8月,任攀枝花东方钛业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08年9月至2021年12月,先后任公司行政办公室副主任、项目部部长、行政办公室主任;2011年8月至2018年3月,任公司监事;2018年3月至2021年12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截至目前,曾成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田亚东先生简历 田亚东先生,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 2007年6月至2012年5月,历任攀枝花东方钛业有限公司各车间主任;2012年6月至2014年5月,任甘肃东方钛业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执行组长;2014年7月至2023年9月,历任攀枝花东方钛业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副总经理;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目前,田亚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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