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泰嘉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10日至2026年2月9日(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期间除外)。 3、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中联重科此前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 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其若减持上述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其减持公司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其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对其持有的公司的股份转让另有要求,则其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如其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的规定擅自转让公司股份的,其承诺违规转让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所得”)归公司所有,如其未将违规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其现金分红中与其应上交公司的违规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截至本公告日,中联重科严格遵守了以上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中联重科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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